其他国家对于提单SHIPPER/CNEE/NOTIFY的要求
1.南亚国家INDIA,PAKISTAN,SRI LANKA AND MALDIVE ISLANDS要求提单必须有当地的收货人或通知方.请在提单样本上提供当地收货人的详细信息(公司名称/地址电话传真)
如果客户要求不再提单上显示收货人或通知人的电话或传真,可将此信息注在REMARK或NOTE TO CARRIER一栏。
注:从PAKISTAN转运到AFGHANISTAN的提单除外,这种提单可以显示AFGHANISTAN收货人或通知方的详细信息,但需要客户把PAKISTAN付费代理的详细信息(公司名称/地址电话传真)注在REMARK或NOTE TO CARRIER一栏
2.澳大利亚提单的要求
依据进口国的海关规定,发货人和收货人的详细信息必须显示在提单上。请在提单样本上提供地收/发货人或通知方的详细信息(公司名称/地址电话传真)。
如果客户要求不再提单上显示收货人或通知人的电话或传真,可将此信息注在REMARK或NOTE TO CARRIER一栏。
3.新西兰的提单要求
收货人和通知方必须为新西兰当地公司,收货人和通知方详细信息(公司名称/地址电话传真)必须显示在提单上
4.约旦进口舱单规定
从08年9月15日期,约旦海关实施了一项新的进口舱单申报规定。根据最新规定,所有进口货物,必须提供正确的约旦收货人或通知方完整名称和地址,未能提供上述信息的货物,将无法申报舱单,该货物不允许在约旦卸载,只能滞留在承运船舶上。如收货人为约旦境外的客户,必须提供当地的通知方,否则约旦海关仍拒绝舱单申报,货物依然会滞留船上。请在提单样本上提供地收/发货人或通知方的详细信息(公司名称/地址电话传真)。如果客户要求不再提单上显示收货人或通知人的电话或传真,可将此信息注在REMARK或NOTE TO CARRIER一栏。
5.沙特阿拉伯提单要求
所有进口至沙特的货物,必须提供正确的沙特收货人完整名称和地址。如未能提供正确收货人信息的货物,将无法申报舱单。
6.斯里兰卡提单要求
所有出口至斯里兰卡的货物,必须在期交货单上“以文字形式显示总的箱数”(“TOTAL NUMBER OF PACKAGES IN WORDS")请在提供提单样单时加注”+TOTAL NUMBER OF PACKAGE IN WORD"以免被海关罚款。